退换货政策
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它相关规定制定。
1)如您要退货,请与礼品签收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与橙屋礼品客户服务中心联系,并将货品按您原来收到时的模样包装好,保证所退回的货品保持原样无任何人为损坏连同原来包装盒内所有单证等(例如:货品销售单、货品证书、货品包装盒、赠品、包裹填充物及外包装箱或外包装袋等)以快递或者EMS方式一起退回本公司。如退回货品缺少任一附件,但如缺少货品证书或货品销售单,我们将不能给予退货,敬请谅解。
2)我们有权将您退回的货品送到相关质检部门进行鉴定。
3)我们收到货品并完成检验确认无误您所要更换的礼品重新派送。
4)快递、EMS按照您的地址将礼品送到后,请当快递工作人员面检查礼品,确认无误后再让快递人员离开。若本人签收后,出现礼品破损或丢失请于签收当日与橙屋礼品客户服务部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若他人代签后,出现礼品破损或丢失,请与签收的两个工作日内与橙屋礼品客户服务部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若人为损坏或丢失橙屋礼品概不负责赔偿责任。
退货地址:广州市番禺区迎宾路202号橙屋尚品楼
收件人:客户服务部收
邮编:511430

